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培训中心
关于学员转班、延期、插班的处理办法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教办对办学的管理精神,为保障学员与学院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。
Ø转班规定(不能享受优惠政策)
学员确因各种情况变化,不能就读所选班级,应于正常开课日起四周之内到招生处办理转班手续,四周后概不办理此手续。(已代办考试报名的课程不得办理转班)
1) 在第一时间内退回原学员证;
2) 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已正常进行的课时费(以开课日及老师授课为准),补足差价;
3) 插班生不能转班;
Ø延期就读(不能享受优惠政策)
(1) 学员确因自身原因,需要延期就读所选课程,应于正常开课日起四周之内到招生处办理延期手续,四周后概不办理此手续。同时退回原学员证,根据中心安排直接办理登记及注册报名手续。
(2) 延期自办理日起一年内有效。
注:所有寒假及暑假课程从正常开课日起课程进行50%后不予办理转班或延期手续;其它所有课程从正常开课日起四周后不予办理转班或延期手续;办理转班或延期后不得退费。新班注册开学后不得再次延期班。
Ø插班规定(我中心班级开学后如有余额均允许插班,不能享受优惠政策)
对插入本中心业余制培训班的学员收费标准规定如下:
1) 业余制外语课程开学日起依照所开课时扣除课时费;
2) 全日制外语课程开学日起依照所开天数扣除课时费;
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培训中心
办公室
2008年1月
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培训中心
学时证明、学员证管理制度
Ø关于“学员证”的管理规定
1. 学员证是学员进入教室上课的唯一凭证,无证不得进入教室.每次听课前学员必须出示听课证,课间休息离开教室时请随身带上听课证。
2. 凡丢失学员证的同学,应及时与本中心联系。
1) 未开课的同学,丢失学员证者,凭本人身份证,一寸照片一张,在开课前至报名处补办学员证,并交纳10元手续费。
2) 已开课学员,丢失学员证者,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至教室值班室挂失,并填写《补办学员证申请表》,在下次上课前,持本人身份证,一寸照片一张,至招生前台领取《学员证(补办)》,并交纳10 元手续费。
3. 不得转让听课证,私自转让的,一经发现本中心有权予以没收。购买非法转让听课证的,后果自负。
4. 学员应与教室管理人员一起查证,证明无其他人使用已经遗失的学员证听课,方可保留本人的听课资格。
5. 凡补办学员证都不能作为优惠证使用。
6. 凡补办学员证一律概不退费,不能延期,不能转班。
7. 补办学员证第一次收费10元,第二次起每次补证收费50元。
8. 补办学员证不能作为领书凭据。
Ø学院关于“学时证明”的管理办法
开具学时证明,需课程完成后办理;在读证明开学三周后即可办理、收费相同,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如下:
1. 每天接受登记、交费,取件集中在每周四13:00~18:30(周四不受理登记)。收费15元/份,另加5元/份。
2. 若当天办理,按加急收费,所有费用翻倍(30元/份)。
3. 学时证明需如实填写,任何项目不得另作改动。
标准日本语初级上,下册 200学时
标准日本语中级上,下册 200学时
公共法语初级上,下册 240学时
公共法语中级上,下册 300学时
走遍德语初上 100学时
走遍德语初下 120学时
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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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 2008年1月
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培训中心
关于学员退学的处理办法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教办办学的管理精神,为保护学员与学院双方的
权益特制定本规定。本条款分业余制班级和全日制班级两种处理办法。
一、业余制班级学员退费处理办法:
1.开课前办理登记,扣除报名手续费10元;
2.开课2周以内, 扣除报名手续费10元和相应的课时费;
3.开课2周(含2周)以上一律不予退费;
二、全日制班级学员退费处理办法:
全日制外语:全日制八周班学员在开学一周内如有任何不满意,可办理
退学,扣相应课时费和50元手续费;开学一周后,非校方原因一律不予退 费;
三、暑假班和寒假班开课后概不退费;
注:办理退学的程序及注意事项:
1) 学员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,需在第一时间由本人到培训中心招生处提交退学申请书、相关证明、本人身份证、本人学员证并办理退学登记,不接受电话登记。退学计算日期以书面登记日期为 准。
2) 领取退费需在退费登记一周后;领取时间为每周二10:30至16:00;领取退费时必须凭有效收据或发票(有奖发票必须带好发票联和兑奖联)及本人身份证。
3) 退班时必须退回发票收据,否则一律不准退班。学校可安排转班或延期就读,直至用完剩余费用,若剩余费用不足一个班级,差额由学员补足;
4) 转班、延期、插班学员和遗失学员证学员一概不能退费,学员一经代办考试报名,该班级概不退费。
5) 由校方原因造成学员所报班级不能正常开班,则全额退还学员学费,不做其他赔偿。
说明:本规定参照<<社会力量办学政策法规>>有关退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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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2008年1月 |